今日,榆林市首家A股上市公司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元集团,股票代码:601568)正式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北元集团是来自国家能源化工基地——榆林地区的一家氯碱生产企业,是陕西省最典型的大型混合所有制企业,被陕西省委省政府誉为“北元模式”,2018年被确定为国务院国企改革“双百企业”。
北元集团主要从事聚氯乙烯、烧碱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凭借资源、规模、循环产业链、区位和体制五大优势,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产业,是“绿色发展”的典型代表。目前公司是全国单体最大的聚氯乙烯循环经济企业,聚氯乙烯产能位列全国第三,产品覆盖20多个省(区、市),同时出口至东南亚、中亚及北非近30个国家和地区。
2012 年 4 月 6 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2 号);2015 年 3 月10 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14 号)。2017 年 4 月 27 日,神木县发展改革局出具《关于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循环综合利用项目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相关政策的函》(神发改函[2017]50 号),确认北元集团属西部地区鼓励类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 2012 年 10 月 24 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陕西省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确认函》(陕发改产业确认函[2012]021 号),北元水泥属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和神木县国税局出具的《增值税减免备案通知书》(神国税备字〔2015〕037 号),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北元水泥利用废渣生产的水泥及水泥熟料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优惠政策。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北元集团支付各项税费分别为93,706.63万元、106,149.30万元和89,085.63万元。
北元集团报告期内税收优惠金额2017年度为22,682.15万元、2018年度为21,206.04万元、2019年度为22,541.21万元。
经过多年的沉淀和发展,受益于税收利好政策帮扶支持,北元集团已经成为国内氯碱行业的排头兵,本次在主板发行上市是公司发展史上的又一次重要跨越。未来,北元集团会牢牢把握资本市场给予的机遇,坚持绿色生产、智能化生产,持续优化生产经营管理,不断提升北元集团的核心竞争力,努力打造成为中国氯碱行业的领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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